教宗本篤十六世
2013 年世界和平日文告
       
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
       
1、每一個新年都帶來對一個更美好世界的期待。在這期待的啟迪之下,我祈求天主、人類的大父,賜給我們和諧與和平,使得大家所熱切期望之喜樂與豐富的生命得以達成。

在梵二大公會議揭幕後五十年──此大公會議幫助了教會增強了她在世上的福傳工作,令人鼓舞的是,基督信徒,作為天主的子民,與祂同心協力並居住在人類之中,投身於歷史中,在他們宣講基督的救恩並為眾人推展和平時,他們分擔了人類的喜樂與期望,愁苦與焦慮(註1)。

事實上,我們時代的特色是具有正負面向的全球化,以及持續不斷的暴力衝突和戰爭的威脅,我們的時代要求一個嶄新和全民及全人性的發展,需要大家齊心追尋公益。

令人擔憂的,是眾人有目共睹的那由於貧富愈來愈懸殊、由於自私自利和個人主義思想的心態所造成的張力與衝突的溫床──這心態也表現在一種在經濟上不受規範的資本主義裡。再加上各式各樣的恐佈主義和國際犯罪,和平也受到那些扭曲教會真正本質的基本教義主義和狂熱主義危害──這些宗教原本都蒙召要在各民族間培養共同友誼與修好的。

正是如此,充斥在我們世界上的許多不同為締造和平的努力,都證實人類內在建造和平的召喚。在每一個人心中,渴望和平是人本質上的一種熱望,這在某種方式上,與切望享有一個圓滿、喜樂和成功的人生是一致的。換句話說,切望和平是符合一個基本的倫理原則,也就是說,人有權利和義務去作全面性、社會性和共同性的一個發展,而這為天主對人類計畫的一部分。人是為和平而受造──和平是天主的恩惠。

以上的引言導致我要借用耶穌基督的話語:「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將稱為天主的子女」(瑪五9),來作這文告的訊息。

福音的真福八端

2、耶穌所宣講的真福八端(參閱瑪五3-12;路六20-23)都是些許諾。在聖經的傳統上,真福(Beatitude)是一種文學的類型,它經常都與某些好訊息、「福音」有牽連,而福音則是在一種許諾中達致高峰。因此,真福不僅是倫理勸言,使那些遵守的人預見一個回報或一種未來的幸福境遇──通常是在帶來生命。真福八端所說的真福是一許諾的實踐,而這許諾實踐在所有那些讓自己被真理、正義和愛引導的人身上。通常,那些信靠天主和祂的許諾的人,在世人的眼中,看起來是天真無知或不切實際。然而,耶穌告訴他們,這不僅是在來世,而且也已在今世的生命中,他們會發現他們是天主的子女,而天主已常在,將來永在,完全在他們身旁。

他們將明白,他們並非孤獨無助,因為祂在那些投身於真理、正義與愛的人身旁。耶穌、天父愛的啟示者,毫不猶豫地在自我犧牲奉獻自己。我們一旦接受耶穌基督──是天主而又是人,我們就會經驗到一偉大恩惠的圓滿喜樂:分享天主自己的生命、恩寵的生命、完全蒙受祝福的人生的一種保證。特別的是,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真正的和平(平安),這平安是誕生於天主與人類之間彼此信任的相遇。

耶穌的真福告訴我們,和平既是默西亞的恩惠,也是人類辛勞的果實。事實上,和平的前置條件就是要有一個向超越開放的人道主義。它是一種互惠的果實,彼此使對方豐裕, 這是因為藉著天主的恩寵,我們得以能與他人一起生活,並為他人而活。和平的倫理就是一種友誼和分享的倫理。為此,我們當代的不同文化不得不超越那些不同形式的人類學和道德論點──這些論點純粹基於主觀和實用技術的理論上,造成共存的關係都是藉由權勢或利益的批判標準來決定,在這些標準鼓動之下,方法變為目的,而目的變為方法,因而文化與教育僅以儀器、技術和效率為主。和平的先決條件是首先要除去相對主義的獨裁,以及一種完全自主的道德論──這種道德論阻止人去辨認天主寫在每一個人良心上的那無法逃避的自然規律。和平是建立在人們的共存上,以理性與倫理的條件作基礎,而這理性與倫理的條件不是人所訂立的,而是天主親自訂立的。正如聖詠所說:「上主必將勇力賜給祂的百姓,上主必以平安祝福祂的百姓」(詠二十九11)。

和平──天主的恩惠和人類勞苦的果實

3、和平關切的是整體的個人,並且牽涉到人的完全投身。與主平安相偕,就是遵循天主的旨意去生活。這是自己在心中的和平,以及在身邊與近人和一切造物的和平。最重要的是,如同教宗若望廿三世在他的《和平通諭》(Pacem in Terris)中所寫的──我們將在幾個月後紀念這通諭的五十周年,和平是建造在以真理為基礎的共存理念上,是基於自由、愛和正義上(註2)。誰否認那些構造人本性的主要幅度、人認識真實與美善的內在能力,最後,否認天主本身,這都危害到締造和平的工程。在人心中如缺乏造物主銘刻有關人的真理時,自由和愛就會被矮化,而伸張正義的基礎就會消失。

成為名副其實締造和平的人,基本上就要牢記在心我們超越的幅度,並要持續不斷地與天主、仁慈的天父交談,為祈求那因祂唯一聖子替我們獲得的救贖。這樣,人才能克服那逐漸使我們軟弱的病源和拒絕和平的事物,即所有有形的罪惡,自私與暴力、貪婪統治權的慾望、不包容、憎恨和不義的制度。

我們若要達到和平,首先就要承認我們在天主內是一個人類大家庭。這家庭如同《和平通諭》所教導的,是由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以及由一些組織所形成──這些組織是被一個團體的「我們」所支持和賦與生命的,而這個團體的「我們」則意味著一個內在與外在的倫理秩序,在秩序中,人們依據真理與正義坦然地互相承認對方的權利與相關的義務。和平的秩序井然,被愛賦予生命和整合;為此,我們每一個人對其他人的需求會感同身受,與眾人分享自己的財物,並為在精神價值上更大的共融而效力。這是一種在自由中達成的秩序,即在一種符合個人位格尊嚴的方式下,就是那些以每個人理性的本質,為自己的行為擔負起責任(註3)。

和平不是一個夢想,和平不是什麼虛構的事物;和平是有可能的。我們的目光需要透視在表面上的外觀和現象下方的事物,去領悟那存在於人類心靈中的正面事實,因為每一個男女都是依照天主的肖像所創造的,並且也是蒙召要成長,並貢獻心力去建造一個新的世界。藉由祂聖子的降生成人,以及祂實踐的救贖工作,天主親自進入了歷史中,並已完成了一個新的化工和天主與人類之間一個的新盟約(參閱耶三十一31-34),因而使我們能夠擁有一顆「新的心」和一種「新的精神」(參閱則三十六26)。

為此,教會確信有急迫的需要重新宣講耶穌基督──全人的發展,以及和平首要和基本的締造者。耶穌確實是我們的和平、我們的正義和我們的修好(參閱弗二14;格後五18)。按照耶穌的真福,締造和平的人,是那現在和未來都追尋他人的利益、他人靈魂與肉身整個圓滿益處的人。

從這一個教導,我們人就能推定,每一個人、每一種團體──宗教性的、民間的、教育的和文化的,都蒙召要締造和平。和平主要是要在社會上各階層──初級的、中間的、國家級的、國際性的和全球性的,都能獲得共同的利益。正是為此理由,我們可以說,引向獲致公益的途徑,也是為尋和平而必須追隨的途徑。

締造和平的人就是那愛惜、維護和推動生命整體的人

4、獲得公益與和平的途徑,首先就是尊重人的生命──在生命的許多面向上,從受孕開始,經過中間發展的階段,直到它自然的結束。真正締造和平的人,因而就是那些愛惜、維護和推展生命所有幅度的人,無論是個人、團體或超越的幅度。生命的豐富完整是和平的高峰。任何一個愛和平的人,是不會容忍那些攻擊和侵犯生命的罪行。

那些不完全重視人類生命價值的人,因此支持自由墮胎,他們或許沒有發現,他們這樣做是在正策劃追尋虛假的和平。逃避責任的人貶抑自己的人性,甚至殘殺無自衛能力和無辜的人,他們永遠無法使喜樂與和平誕生。事實上,一個人怎能想要實現和平、人民整體性的發展或要保護環境,但那些最弱小者的生命,從未誕生的嬰兒開始,卻不受到維護呢?每一件侵犯生命的案件,尤其是在生命的開始,將造成對發展、和平和環境一些無法補救的傷害。

以不透明的方式訂立一些錯繆的權利或法條,而這些權利或法條都基於以一種貶抑人性和相對主義的看法,並靈巧地運用似是而非的表達方式,以推動墮胎和安樂死的權利,為達到這所謂的目的,這都對生命的基本權利造成威脅。

面對企圖要司法視為同等值的一些與男女婚姻根本就不同型式的結合,而事實上這侵害婚姻的穩定,並模糊婚姻的特殊本質和它在社會上不可或缺的角色,婚姻的自然結構,即一男一女的結合,在司法上必定要被認可和倡導。

以上這些原則不是信仰的真理,也不是單純一種宗教自由的必然結果。這些原則是銘刻在人性本質上的,是理性可了解的,因此,是共通於所有人類的。教會並非站在信仰上的立場去推動這些原則,而是向所有的人民發言,不論他們屬於什麼宗教信仰。當這些原則愈遭到否認或誤解時,那就愈有需要去努力推動這些原則,因為這構成一個對人性真理的侵犯,並嚴重傷害正義與和平。

因此,另一種協助建構和平之重要方法,是掌管法律系統和正義的行政當局承認,在面對政府的法律和法令是侵犯人性尊嚴時,諸如墮胎和安樂死,人們有權使用良心反對的原則。

基本人權之一,也是與國際和平有關聯的,就是個人和團體在宗教自由上,都有各自的權利。在這歷史的時刻,推動這項權利已變得為愈來愈重要了,不僅要從負面的觀點,如同「為擺脫受控制的自由」,例如,擺脫在個人宗教自由選擇上的受壓和限制,但也要從正面的觀點看,即在它各個不同的表達,一如「為獲得言行的自由」,例如,獲得對個人宗教見證的自由,宣講和分享它的教義,從事些教育、慈善和愛德活動,為能實行自己宗教信仰的規誡,並且以教義的原則和各自宗教團體的目的,以社團的方式存在及行動。可惜的是,既使在歷史悠久的基督信仰傳統國家,宗教不寬容的案件──特別是反對基督信仰,以及那些單純戴上他們自己宗教標誌的人,數目日增。

締造和平的人也應該注意,在社會愈來愈多的部分,輿論受到急進的自由主義和技術官僚政治主義的意識型態打擊──這些主義正在擴張它們的理念,就是為了要獲得經濟成長,甚至可以侵犯國家的社會責任和民間團結關懷的社會架構,以及不顧人在社會的權利和義務。但我們必須自我提醒,這些權利和義務──從民間和政治這種權利義務開始,都是基本的權利和義務,以完全實現其它的權利和義務。

在這些社會權利與義務中,其中有一種是在今日最受威脅的,就是工作權。這是因為工作和工人在法律上應有的地位逐漸的被輕視,由於經濟的發展已被認為要完全依靠自由市場。勞動被視為是會因經濟和金融的結構而改變價值的。關於這一點,我想再次肯定,人性尊嚴和經濟,社會和政治的要素,則需要我們繼續「優先為所有的人爭取持久的工作機會」(註4)。

要實現這一抱負不凡的目標,其優先條件就是對工作要有一個嶄新的見解──基於倫理道德的原則及其精神價值觀,增強工作的觀念,使工作成為個人、家庭和社會之一種基本的利益。符合這利益,就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義務,而這要求一個嶄新及改革性的政策,使人人都享有就業機會。

藉著一種嶄新的發展和經濟模式建立和平的美善

5、在許多地方都有人承認,必須要有一個嶄新的發展模式和一個對經濟新的看法。無論是團結和持久的全人發展,或是公益,兩者都要求一種衡量利益與價值的正確尺度──在訂立這尺度時天主可以作為最終的參照點。光是有許多不同的方法和選擇是不夠的,儘管這些方法和選擇是有多麼好。可促進發展的種種利益及選擇應該被人善用,為達到美好的生活,養成一個承認精神領域卓越性的正直行為,並呼籲大家為公益而工作。否則,這些利益和選擇將失去它們真正的價值,最後變成新的偶像。

為要擺脫目前的金融與經濟危機──這造成了更大的發展不均,我們需要人們,各個族群和團體,他們要促進人類的創造力來推展生命,為要能從危機本身,發掘到一個辨明的機會和一種新的經濟模式。近十年來之主導模式,都是要追求最高的利潤和消費,基於一種個人主義和自私的看法,在評估人的價值時,只看他們回應競爭要求的能力。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真正而持久的成功是藉由我們自我奉獻、我們智慧的能力和我們個人的進取心而獲得,因為一個「人能活的」、真正人道的經濟發展,是需要不求償的原則來表達出弟兄友愛之情與「恩賜的邏輯」(註5)。具體的說,在經濟的活動上,締造和平的人就是那些與他們的合作者和伙伴、工人、顧客和消費者,建立一個忠信和相互彼此之間的關係。他們參與經濟活動是為公益的緣故,而他們體認這承諾為超越自己利益的事物,而且又是為現世和未來子孫的利益。因此,他們不僅是為他們自己而工作,也是為確保他人有一個未來和一個有尊嚴的職業。

在經濟的領域方面,國家尤其是需要研發有一個工業和農業的發展政策,關心社會的進步,以及如何使一個法治和民主的國家制度普遍化。為金融、商業和市場創造具時效性的倫理結構,也是基本且是有必要的;以上的這些組織必須是安定,而且受到更好的協調和控管,而不致於傷害到最窮的人。除了檢討至今所做的事之外,締造和平的人應下更大的決心去關注糧食危機,因為它比金融危機更嚴重。糧食的安全問題,再次回到國際政治會議的中心,原因是一些危機相互的關連,包括基本食品的價格快速變易,某些經濟操縱者不負責的行為,以及政府部門和國際團體不充份的管控。面對這危機,締造和平的人蒙都受邀請,以團結關懷的精神團結努力,從地方層級一直到國際層級,目的是要讓農夫們,尤其是在小鄉村務農的,從社會、環保和經濟的角度來看,能以一種有尊嚴和合理的方式工作。

和平文化的教育:家庭與社會機構的角色

6、我想再次強力地肯定,各個不同締造和平的人都蒙受召叫去培養對家庭公益和社會正義的熱情,以及致力於有效的社會教育服務。

沒有人能否認或低估家庭決定性的角色,無論是從人口學、倫理學、教育學、經濟學和政治學的論點看,它都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家庭具有一種自然本性的召叫使命,要推展生命:它陪伴每一個個人直到他們成熟,並且激勵家庭的成員藉由他們的彼此關懷及分享而一起成長和有豐富的收獲。尤其是基督信徒的家庭,要作為個人成熟的苗床,按照天主神聖的愛的標準。家庭是達致和平文化不可或缺的社會主體之一。父母親的權利和他們教育子女的首要角色必須要受到維護,首先在倫理和宗教領域上。締造和平的人──明日推展生命與愛的文化者,都是在家庭中誕生和成長的(註6)。宗教團體是以一種特別的方式致力參與這教育和平的巨大任務。教會相信,她參與這一偉大的責任,把它視為她新福傳的一部分──新福傳以歸向基督的真理與愛為核心,因此是以個人與社會在精神與道德上的重生為核心。與耶穌基督相會,將培養締造和平的人,委託他們促進共融,並克勝一切不正義。

文化機構,各級學校,以及大學對和平都有各自的特殊使命。它們蒙受召叫,不僅在培育新世代的領袖,而且對公共機關的革新,無論是全國性或國際性的兩者,作出格外的貢獻。它們也能夠對學術上的省思作出貢獻,使經濟和金融活動以穩固的人類學和倫理學作根基。今日的世界,尤其是政治界,需要得到清新的思潮和一種嶄新的文化辯證來滋潤,用以克勝單純的科技主義,並以一種公益的觀點來調整目前各種不同政治潮流。公益被視為是人與人以及團體彼此之間正面關係的一個綜合,為了個人和族群整體的發展,是一切真正教育和平的根基。

一種教育和平締造者的教育法

7、最後,我們清楚地看到,有需要提出並倡導一種和平的教育法。這要求有一個豐富的內在生命、一些清楚和可參照的道德重點、適當的態度和生活方式。

締造和平的種種事業都聚集在公益的達成:它們喚醒人們對和平的興趣,並培育和平。和平的思想、言語和舉動都要造就一種和平的心態和文化,以及一種尊重、誠實和友好的環境。因此有必要教導人民去愛他人,去培育和平,心懷善意地過活,不只是單純的包容。基本上,要激勵是「要對報復說不,要承認自己錯誤,接受道歉而不去追根究底,最後是要?恕」(註7 ),以這種方式使錯誤和無禮都可在真理下得以認知,為能一起向修好邁進。這需普及一種?恕的教育法。邪惡事實上被善所戰勝,而正義可在效法天主父中找到,因為祂愛祂所有的兒女(參閱瑪五21-48)。這是一個緩慢的過程,因為它必先以一種靈修的發展作為預設、一種有高度價值的教育、一個人類歷史的新視野。因此就有必要放棄這個世界的偶像所許諾的假和平,因為這個世界是與其所伴隨的危險為伍,那假和平會愚弄我們的良心,使它變得更愚蠢,而人向後退縮,以致於萎縮地活在冷漠中。相反地,和平的教學法則包含活動、憐憫、團結關懷、勇氣和耐心。

耶穌在祂自己的一生當中採取了所有這些態度,甚至完全把祂自己全然獻上,甚至到「失去生命」的地步(參閱瑪十39;路十七33;若十二25)。祂向祂的門徒許諾,他們遲早會發現我在開始的時候暗示過的這非凡事實,就是天主已在人間,耶穌的天主完全站在人的旁邊。在此,我願回想一禱文來向天主祈求,使我們成為祂和平的工具,使我們能把祂的愛帶到有仇恨的地方,把祂的?恕帶到有罪過的地方,把真實的信德帶到懷疑的地方。在這點,我們要與前教宗真福若望廿三世一起向天主懇求,求祂光照所有的領導人,使他們能造福人群,帶給人民世上的福祉之外,也能替人民捍衛和平這項寶貴的恩惠,拆掉隔離他們的牆壁,增強他們彼此間愛的聯繫,在知識上成長,並?恕那些得罪他們人;這樣,藉著天主的大能和啟發,使世上所有的民族都能體驗兄弟情誼之愛,而他們所期望的和平將永遠燦爛輝煌,並在他們中為王(註8 )。

我以這祈禱表述我的期望,願所有的人都將成為締造和平的人,好使人類的國度將在兄弟友愛的和諧,繁榮與和平中成長。

發自梵蒂岡,2012年12月8日

   教宗本篤十六世

註 釋

註:1. 參閱梵二《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1
2. 參閱「和平於世」通諭(1963.4.11)AAS55 (1963) 265-266
3. 參閱同上:AAS55 (1963),266
4. 本篤十六世《在真理中實踐愛德》通諭(2009.6.29)32;AAS101 (2009) 666-667
5. 參閱同上34和36:AAS101 (2009) 668-670和671-672
6. 參閱若望保祿二世1994年世界和平日文告(1993.12.8)AAS86 (1994),156-162
7. 本篤十六世,會見政府官員,國家團體,使節團,宗教領袖,文化界代表,Beabde-Lebanan演說(2012.9.15)羅馬觀察報2012.9.16
8. 參閱《和平通諭》(1963.4.11)AAS55 (1963)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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